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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心理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6-11-05]

各位研究生导师、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学业考核环节,健全研究生学业预警与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和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6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预计于2027年6月毕业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8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中期考核登记”模块准确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于12月4日前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成果及科研与学术活动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对材料审核通过并在系统内填写中期考核评语后,学院结合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类材料,对其学业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心理学院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