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关于开展心理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4-11-04]

各位研究生导师、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和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预计于20256月毕业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生和专硕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4129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由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登记”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129日前将《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和科研及学术活动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后,导师在系统中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事务办公室。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心理学院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