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师教发[2024]19号)文件精神,结合心理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心理学院2024年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乌云特娜 侯友
副组长:张春林 金童林
成 员:杨晓峰 梁宏宇 吴云龙 王朝力门
二、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及具体要求
1.心理学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为2人。
2.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和教务处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对心理学专业有浓厚的兴趣;
(2)在校期间必修课成绩均在60分以上;
(3)提供当年学习成绩单一份、高考成绩、在读期间无违纪证明作为参考,材料发至1124738856@qq.com;
(4)申请转入的学生须参加《高等数学》课程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进入综合面试环节。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在考试期间不遵守学院考试纪律的学生取消转专业资格。
5.学院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6.申请转出的学生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由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7.其他事项由心理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解释。
三、手续办理及教学安排
1.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办理转专业手续。
2.学生转专业成功后,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就读。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心理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话:0471-7381035 13843108296
联系人:王朝力门
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