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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简介

[日期:2024-07-05]

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成立于2018年9月,是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创建的首所心理学院。学院虽刚成立几年,却有60多年的深厚底蕴。上世纪50年代始,李屏西、张慕蕴、关树文、扎巴等老一辈开起了心理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1981年恢复重建教育系,系统开设了人体解剖生理学、西方哲学史、形式逻辑、普通心理学、儿童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心理学和与之相关的课程。1985年获批发展心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从此,心理学逐步走向专业化、学科化的发展道路。

进入新世纪,陈中永教授带领老中青教学科研团队,把心理学科建设推向更全面、更高水平的发展阶段。2001年创办心理学本科专业并招收首届本科生,同年取得教育硕士招生资格。2003年获批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心理学专业成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教育心理学(2006)、发展心理学(2007)、普通心理学(2010)先后成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006年基础心理学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获批心理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007年心理教育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学实验室获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009年心理学专业成为省部共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取得心理健康教育领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取得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成了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学团队。

2011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开启博士研究生教育阶段。2019年“教育心理学”获批自治区级一流课程,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2023“心理学导论”先后获批自治区级一流课程和国家级一流线下课程。2021年“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服务基地”获批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23年获批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构建了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下设心理学系、实验与实践创新中心、公共课教学中心、学位点与学科建设中心等四个内设教学机构;设有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务与科研办公室、学生工作与就业办公室、团总支和研究生事务办公室、心理学资料中心等行政教辅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工37人,其中专任教师30人,83.33%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有5人,副教授有11人;校内外博士生导师有15人,硕士生导师有2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2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高层次培养人才2人、自治区“草原英才”青年创新人才1人、中国心理学会理事2人、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2人、中国心理学会认定心理学家2人。

学院以本硕博一体化教育为基础,创建一流学科为目标,致力于培养高水平心理学专业人才和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截止目前,共培养本科生98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10余人。现有在校本科生269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9人,博士研究生23人,留学生10人。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30余项;在《教育研究》、《心理学报》、SSCI、SCI收录期刊等国内权威期刊及其它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30余部、《社会心态研究报告》《中国民众美好生活研究报告》等蓝皮书3部,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

学院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办学理念,确立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课程建设与科学研究为抓手,狠抓本科教育、强化研究生培养”的发展思路。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立足北疆,面向全国,落实“抓两头、带中间”策略,以教学、科研和服务“三柱”为基石,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学院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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