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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日期:2024-07-16]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成立于2018年9月,是我国边疆民族地区建立的首所心理学院,建成了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现下设心理学系、学位点与学科建设中心、实验与实践创新中心三个教学教辅机构,拥有心理学重点实验室、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服务基地、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自治区级科研教学平台5个。建有专业化的脑电、眼动、近红外脑成像、经颅磁刺激等科研实验室和标准化的心理咨询室、箱庭活动室等实践实训室。此外,中国心理学会民族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内蒙古督导项目点、内蒙古心理学会等学术团体和服务机构挂靠在我院。这些平台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专业实践等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学院现有教职工37人,其中专任教师30人。教授5人,副教授11人,83.33%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有校内外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2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培养人才2人、“草原英才”青年创新人才1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2人。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学团队。开设的必修课有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自治区级一流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二、心理学专业

      (一)专业发展历史

      心理学专业源于建校初期面向全校师范生开设的心理学公共课。1980年恢复重建教育系后,系统开设了心理学的相关课程,1985年获批发展心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依托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基础,2001年起招收心理学专业(师范类)本科生,是自治区最早招收本科生的心理学专业。2003年获得应用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批自治区重点学科,2005年心理学专业被评为自治区“品牌专业”;2006年取得基础心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心理教育研究中心”获批首批自治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学实验室被确定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009年心理学专业被确定为省部共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2年正式招收心理学博士生。2016年心理学科被确定为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流培育学科;2018年心理学实验室获批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9年和2020年分别获批自治区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3年获批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截止目前,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1060余名本科毕业生,多数毕业生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内蒙古,面向全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修养、人文道德素养、科学精神与社会责任感,具备心理育人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能够在中学及各类教育机构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心理辅导与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心理学科以及其他相关学科输送高质量的研究生生源。

      (三)主要课程

      心理学导论、神经解剖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生物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统计学、人格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教育概论、心理学研究方法、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设计、中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等。

      (四)就业方向

      中学及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心理咨询与辅导、教育管理等工作;企事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从事人员测评等工作。

      招生联系方式:0471-7381061;张老师:13337102527;刘老师:1538980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