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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学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日期:2020-11-10]

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整体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入了解我校生心理健康状况,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提供参考数据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0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20级全体学生(包括研究生)

二、测试时间

20201111——1118

三、测试方式

各学院集中组织学生在手机端进行测试(具体流程见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级学生心理普查操作步骤

、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对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每名在校的2020学生(包括研究生)参加此次普查工作。

2.各学院要做好普查前期的准备和组织工作,核实本学院测评时间,事先熟悉普查流程,组织学生按时、按地参加心理健康普查。

3.普查必须本人参与,不能由他人代测,否则后果自负。此项工作由各学院学工办负责,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具体组织实施。

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普查结果的数据分析,对普查中出现需要心理帮助的学生进行分类辅导约谈评估、疏导与干预

、注意事项

如有学生出现账号登录失败或其他测试问题,可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人:李翠云   

    联系电话:7388380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级学生心理普查操作步骤

 

特此通知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1110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级学生心理普查操作步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