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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呼市新城区教育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教育实践与就业基地

[日期:2022-07-08]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助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7月6日下午,我院与新城区教育局心理健康教育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心理学院教育实践与就业基地挂牌仪式隆重举行。新城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咏梅,新城区教育局副局长商辉、郝素兰、卜二军,新城区教育局机关纪委书记武爱珍;心理学院院长乌云特娜,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晓阳,心理学系系主任杨晓峰,学生工作与就业办公室主任张金钟等参加会议。

      仪式上,乌云特娜从心理学院发展历史、学科专业特色、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今后要通过双方合作,为心理学人才培养与就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同时借助学院专业力量,积极为新城区教育系统开展心理健康教学、科研、实践等提供专业指导,为提高新城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和新城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黄咏梅针对新城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现状做了具体分析,表示新城区教育局将积极搭建实践平台,为心理学院学生提供到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新城区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教育见习、实习、研习及社会实践机会。希望进一步加强校地合作,借助心理学院学科专业优势资源,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赋能新城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黄咏梅和乌云特娜分别作为双方代表签订了心理健康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育实践与就业基地”授牌仪式。

      本次签约会的举行,标志着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与新城区教育局的合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也是心理学院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的又一重要举措,双方将本着“相互协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的原则,共同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