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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日期:2019-03-20]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19〕1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接收调剂生源进入复试的原则和要求如下:

      1.接收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

      (2)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条件择优接收调剂。

      2.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1)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调剂政策以及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即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个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分数要求接受调剂(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首先考虑相同专业的调剂。

      (5)可以优先考虑校内第一志愿考生,在相关专业之间的调剂。

      (6)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名单。

      (7)各专业接收调剂的人数控制在缺额人数的1.2—2倍以内。

      (8)不得跨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调剂。报考学位类型是“专业型”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应的“专业型”专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得跨学科领域调剂。

      (9)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中有数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必须有数学。

      (10)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且必须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11)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12)各调剂考生必须认真查阅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和我校2019年调剂办法,如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造成调剂不成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网上开通接收调剂时间

      于3月22日8:00点开通我校调剂系统,连续开通不少于12小时后关闭调剂系统。个别专业调剂系统连续开通12小时仍达不到调剂人数的可继续开通调剂系统。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确定调剂志愿系统对考生锁定时间为24个小时。

      4.考生调剂报名申请步骤

      第一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缺额信息,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报名。

      第二步:各学院查看并下载报考考生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审核,审核通过后调剂复试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复试通知,如果不按时确定复试通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考生自己负责。

      第三步: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按照我校复试具体安排及要求准备材料,到我校参加复试。

      更多关于复试录取的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imnu.edu.cn/)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手机版(扫描二维码)公布的信息。